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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概论(3)
第三节 超声检查报告单的书写
通常,超声检查时就诊病人较多,无法追询病史并进行体检。故要求临床填写超声检查申请单应逐项填写。特别对简要病情、体检发现、其他医学影像报告与有关检验结果填写完整,并写清楚检查目的、要求和部位。超声复查病人,必须填写原超声号。
超声检查报告单(以下简称报告单)为一次检查的结论。临床上作为诊断的客观依据;也是将实际情况用文字(或图像)告诉受检查者的凭据。
报告单上分为上项、中项及下项:
1、上项为一般项目。填写病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等。必要时,需加仪器型号、探头类型与频率,检查方法与途径(如:经直肠法),记录媒体编号。
2、中项记述检查时的发现,应细致、客观、文字简练,描述全面,不需加入任何主观判断。一般描述为外形、轮廓、支持结构、管道及脏器实质回声,以及必要的测量数据。病变描述首先叙述为弥漫性或局灶性,以及各种脏器中各声像图的不同表现。局灶性病变应做定位、测量及其他重点描述。
3、下项为超声检查后提示的诊断意见,包括有无病变以及病变的性质。
(1)病变的部位或脏器。
(2)病变在超声声像图上锁表现的物理性质(液性、实质性、混合性、气体、纤维化、钙化等)。
(3)能从图形资料作出疾病确定诊断者,可提示病名诊断(或可能诊断)。
(4)如不能从图形资料作出疾病确定诊断者,不提示病名诊断。
(5)考虑可能为多种疾病者,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提示。
(6)必要的建议如:报告单必须由获得超声诊断上岗证的超声检查者亲笔签名。技术员或进修医师检查后的报告,必须由上述规定的上级医师加签。日期按年、月、日排列,简写时可用“年/月/日”(如:03/01/07)代表。
4、超声检查报告应注意字迹工整、清晰,易于认识,不应潦草、涂改,避免错别字。条件允许者,最好用计算机打印方式生成。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具假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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